29 4月 2007

選舉在蘇格蘭


(圖片說明︰蘇格蘭國會大樓)


英國現在最熱門的選舉話題是即將在五月三日登場的工黨黨內大選,在蘇格蘭,同一天也將舉辦蘇格蘭國會選舉與地方首長選舉。

家裡最近收到不少選舉的傳單,不過整體而言,不太能夠感受到大選即將來臨的氣氛,不像台灣,這個時候候選人忙著掃街拜票,大街小巷滿是喧囂的宣傳車與一片片旗海。

選前的愛丁堡跟往常一樣,除了夏天旺季的光觀客增多以外,實在沒有太大的差別。不過今天的街景卻稍稍地不同,請仔細看我家門前的小圓環上,有沒有看到選舉的看板呢?



再看仔細一點,看到了沒? 那些高掛在路燈上的標語,就是選舉看板呀,真是陽春到不行。



藍色的看板寫著Iain McGill,他是保守黨在我家那區所推派出來的候選人,綠色的看板則是蘇格蘭綠黨的,只簡單寫上「投綠黨」(Vote Green)這幾個字。



這些選舉看板甚至比房地產廣告還要小。



遊客如織的北橋也一樣,各黨的標語全都擠在路燈上。SNP是蘇格蘭國家黨(Scottish National Party),長期主張蘇格蘭獨立。



Scottish Liberal Democrats則是英國第三大黨自由民主黨蘇格蘭分部。

看看蘇格蘭,想想台灣,每次選舉一到,有必要把自己的環境搞成這樣嗎?


(圖片來源︰吉他太郎)



4 則留言:

anarch 提到...

先不談孰好孰壞或品味的優劣。

我在想,這是否跟某種「城市美學」或是市民與政府對待生活空間的態度有關?

我的意思是,其實不只是選舉才這樣,台灣的城市或鄉間,不是早就被大小各色廣告、旗幟給淹沒了?一排旗幟標示的,可能是某位候選人,也可能是某家建商的專案或汽車借款,也可能是某個文化中心的表演。

匿名 提到...

在臺灣,現況是「教育部」的具有相關教育性質,亦助益於「國民教育」身心健康發展...等之展演活動,主辦、承辦、(或)委辦單位,得必須透過各縣市政府單位的規範與申請程序,並通過審理後,方才得以請托「環保局」處置"展演"之旗緻,迎曦舞翔...。

匿名 提到...

社區有人有"考試"相關的書裡,節錄「現行法制」-廣義的法律,可分為憲法、法律(法、律、條例或通則)、命令(職務、法規)三種。

依行政權之歸屬區分,總統制、內閣制、委員制;依制定時間區分,近代憲法(指十八、十九世紀制定之憲法)、現代憲法(指二十世紀制定之憲法);依國家之體制區分,聯邦國憲法、單一國憲法。

「政治」出現在憲法“基本概念”的憲法意義之二,憲法之實質意義-明定一國之國體(基於三民主義,為民有民治民享之「民主共和」國〔憲一〕)、主權、政府組織、「國民」及“政治程序”等關係與權義。接序的“本論”,總綱、人民之權利與義務…、總統、行政(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[憲五三])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試、監察、第十章-中央與地方之權限(第一項-有全國一致性質者屬於中央…,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,有爭議時,由立法院解決之〔憲一一一〕。第二項-中央與地方權責之劃分之二點為中央立法執行或交地方執行之事項,第一項次為「自治通則」〔憲一o八〕、第十一章-地方制度、第十二章-選舉罷免創制複決、第十三章-基本國策、第十四章-憲法之施行及修改。

對於相關法規列有十四大項,暫且不再此一一列舉。

國家人民擁有本質自主,並落實以國家於人民,值得珍釋,迪實不易!? ......(田邊小憩)。

anarchichi 提到...

當然是要搞成那樣嚕,不然是要看見個屁勒。呵呵。

其實就跟安那其講得一樣啊。
這種東西只有等到大家開始懂得
欣賞收斂或簡約的城市美學,
招牌開始慢慢變小變小,
才有可能改變的啦。